一、养蜂场的基本要求
1、蜂场环境
(1)蜂场周围空气质量符合GB3095中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要求。
(2)蜂场应选择在地势高燥、排水良好、背风向阳、小气候适宜及面积广阔安静的场地。
(3)蜂场附近应有供蜜蜂采集的良好水源,水质符合NY5027中幼畜禽的饮用水标准。
(4)蜂场周围的作物和果园不能喷洒农药,也不能存放农药,如需对农作物进行施药,必须将蜂群转移现场。
(5)蜂场周围3公里内无大型蜂场,无以蜜、糖为生产原料的食品厂,无化工厂和农药生产厂。
2、养蜂人员
蜂场工作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。传染病患者严禁从事蜜蜂饲养和蜂产品生产工作。
3、饲料
(1)饲喂蜂群的蜂蜜、糖浆,花粉或花粉代用品必须经过灭菌处理。
(2)被污染的蜂蜜,生虫、霉变的花粉或花粉代用品禁止用作蜂群饲料。
(3)蜂花粉代用品禁止添加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抗氧化剂、防霉剂、激素等。
4、蜜源
(1)距蜂场3公里范围内应具备丰富的蜜源植物。定地蜂场附近至少要有两种以上主要蜜源植物和种类较多、花期不一的辅助蜜源植物。
(2)半径5公里范围内存在有毒蜜源植物的地方,在有毒植物开花期,应将蜂群移。主要有毒植物为雷公藤、博落回、藜芦、紫全藤、钩吻、乌头等。
5、养蜂机具
(1)蜂箱、隔王板、饲喂器、脱粉器、集胶器、王台条应选用无毒、无味材料制成。
(2)分蜜机选用不锈钢或全塑无污染分蜜机。
(3)割蜜刀选用不锈钢割蜜刀。
6、引种
禁止从疫区引进生产用种王、种群或输送卵虫养王。